通知公告
行業動態
根據2025年度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實施細則申報條件材料及補貼程序內容,包括技改設備、節能、節水、專精特新、規上、5G、數字化轉型、工業互聯網等補助,對技改投資、綠色改造、數字化診斷、專精特新培育、5G 基站建設等事項明確具體標準與申報流程。通過細化獎補比例、門檻條件與辦理環節,建立閉環落實機制,保障政策落地見效,激發工業企業轉型活力,加速智造名城建設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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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的通知》(蕪政〔2025〕29號),做好“智造名城”政策申報工作,現將《2025年度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5年度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實施細則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蕪湖市加快推進智造名城建設若干舉措的通知》(蕪政〔2025〕29號)要求,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特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第一部分 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1.本規定適用于在本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制造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或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的蕪湖分公司可申報“加快5G基礎設施建設”。“聚焦育小育早”獎補政策的適用范圍為全部工業企業。
2.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不得重復申報同類政策。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和項目,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自2023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自2023年1月1日以來,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
3.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
三、基本材料
免申即享類政策企業無需提供材料,限時即享類需要提供基本材料和具體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2.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附件1),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賦碼的202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電子版原件(若2025年度審計報告未完成,可用2025年加蓋公章的財務報表替代,并承諾與審計報告數據一致,待2025年審計完成后補充提供);
4.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
5.2024年、2025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2025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第二部分 政策內容
一、支持企業新型技術改造
1.申報條件
(1)在蕪湖市開展生產經營的制造業企業。
(2)上述企業有正在實施的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的設備更新、新型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3)項目2025年當年設備購置額(含生產設備投入、工業軟件等軟性投入及大模型租賃費用,不含稅)超過1000萬元(含)。
(4)已切實履行數據上報的法定義務。
(5)申報項目不屬于國家明確的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術、落后設備投資項目。
(6)符合其他相關規定。
2.申報材料
(1)申報基本材料;
(2)2025年度支持企業新型技術改造補助申請表(見附件3);
(3)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
(4)項目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
(5)支持企業新型技術改造補助項目已購置設備(軟件)清單(見附件4);
(6)增值稅認證清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其中,購置進口設備的須提供報關單;發票系設備生產廠商或銷售供應商提供,其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項目數據上報情況(直接從統計云平臺一套表直報系統下載)。
3.支持方式
當年設備購置額1000萬元(含)-2000萬元(不含)、超過2000萬元(含)的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技術改造項目,對其設備投入分別按照最高不超過3%、4%給予獎補;其中,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數字化轉型成熟度、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或工業互聯網平臺貫標的企業,對其軟性投入按照最高不超過8%比例進行獎補。單個項目最高獎補3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5.相關說明
(1)設備投資額按不含稅價格認定,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同一設備已獲國家、省、市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相關獎補的不得重復申報。
(3)申報獎補設備涉及關聯交易的(購銷雙方存在直接或間接股權關系),企業應提供購買設備價格公允的證明性資料,如市場詢價及非關聯方報價文件、第三方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或銷售方售于非關聯第三方的同類型設備合同、發票、轉賬憑證等。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認定。
二、支持企業綠色技改
1.申報條件
2025年內圍繞工藝流程改進、能源結構優化、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進行綠色技術改造的工業企業,其節能、節水項目當年內完成并通過驗收。項目當年非直接生產性設備儀器采購安裝、軟件開發采購等超過100萬元。項目實施后產生節能降耗、降低排放等社會效益。
2.申報材料
(1)申報基本材料;
(2)節能、節水項目備案文件;
(3)節能、節水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4)企業綠色技改項目基本情況表(見附件5);
(5)支持企業綠色技改項目已購置設備(軟件)清單(見附件6);
(6)設備儀器、軟件采購合同,合同對應的發票、銀行流水。其中,購置進口設備的須提供報關單;發票系設備生產廠商或銷售供應商提供,其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支持方式
對圍繞工藝流程改進、能源結構優化、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進行綠色技術改造的工業企業,對其節能、節水項目當年非直接生產性設備儀器采購安裝、軟件開發采購等超過100萬元的,按照最高不超過15%給予獎補。單個項目最高獎補100萬元。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三、鼓勵技改投資爭先進位
1.申報條件
2025年技改投資總量、增速綜合排名前五位且當年技改投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縣市區、開發區。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按排名分別給予600萬元、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和200萬元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四、堅持培“大”育“優”
1.申報條件
新增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新增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市級財政在上級獎補基礎上再額外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增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在上級獎補基礎上再額外給予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增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級財政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五、聚焦育“小”育“早”
1.申報條件
① 應稅銷售收入首次達到 2000 萬元,且首次入規的工業企業;
②“四當年”且首次入規的工業企業(當年簽約、當年竣工、當年投產、當年應稅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
2.申報材料
(1)申報基本材料;
(2)簽約、竣工相關證明材料(如竣工驗收報告等),此項材料僅申報“四當年”企業提供。
3.支持方式
對應稅銷售收入首次達到 2000 萬元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10 萬元一次性獎補,由市與縣(含無為市、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灣沚區、繁昌區)按 2:8 比例、市與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按4:6 比例承擔。對“四當年”工業企業(當年簽約、當年竣工、當年投產、當年應稅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由市級財政再額外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六、加快5G基礎設施建設
1.申報條件
申請給予補貼的5G基站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建并開通的采取獨立組網模式的基站或共建共享基站。
2.申報材料
(1)國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2025年度5G基站建設計劃(省級公司批復下達的建設計劃紅頭文件);
(2)年度5G基站建設及開通清單(按無為市、南陵縣、鏡湖區、鳩江區、高新區(弋江區)、灣沚區、繁昌區、江北集中區、經開區9個區域提供);
(3)年度建設基站真實性及驗收通過承諾書(附件7),并提供其中10%的5G基站驗收記錄。
3.支持方式
按照2025年度每建設并開通100個5G基站獎補最高10萬元的標準支持基礎電信運營商開展5G基站建設,對2025年度累計建設并開通超過500個基站的基礎電信運營商額外給予最高30萬元的獎補,每家企業獎補總額最多不超過150萬元;按照2025年度每建設100個5G基站獎補最高5萬元的標準支持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開展5G基站建設,對2025年度建設5G基站超過500個的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額外給予最高25萬元的獎補,每家企業獎勵總額最多不超過75萬元。
以上5G基站獎補資金兌付比例與蕪湖市在全省的寬帶下載速率排名掛鉤:排名處于第1-5位時,申報企業均全額兌現獎補;排名處于第6-10位時,申報企業均按照50%比例兌現獎補;排名處于全省第11位及以后時,申報企業均按照30%比例兌現獎補。
4.兌現方式
限時即享。
七、加速數實融合發展
1.申報條件
首次入選數字化轉型通用工具產品、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領航應用等方向案例的企業和首次入選數字領航企業實踐、數字化供應鏈等方向案例的企業。
2.申報材料
無
3.支持方式
對入選工信部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案例中數字化轉型通用工具產品、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領航應用等方向的企業給予最高 30 萬元的獎補,對入選數字領航企業實踐、數字化供應鏈等方向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補。
4.兌現方式
免申即享。
第三部分 工作程序
一、下發通知。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發申報通知。
二、企業申報。由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組織企業在惠企政策網上超市提供申報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
三、縣區審核上報。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按照本實施細則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初審,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完整性、符合性等內容,并出具推薦報告(“加快5G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由申報單位直接向市工信局提交申報材料,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開展現場抽查)。
四、市級評審。市工信局各業務科室進行審核。涉及第三方評審的項目類別由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組織專家對有關項目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五、查重比對。所有涉企獎補資金信息由市工信局在財政涉企系統進行比對。對申報項目發票進行查重比對,防止重復申報。
六、資金兌付。市工信局評審后研究提出資金兌付方案,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復核無誤后,由市工信局將資金撥付至惠企超市。
第四部分 監督管理
一、項目單位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承擔直接責任。
二、相關事項涉及的會計、審計等中介機構對其出具的報告的真實性、公正性負責。
三、部門職責。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情況、是否符合獎補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定。“智造名城”政策獎補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下達由財政部門負責。財政部門會同工信主管部門負責政策的績效管理。
四、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補資金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同時嚴肅追究縣市區、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員,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2025年度“智造名城”政策兌現,由蕪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蕪湖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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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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