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最高300萬補助/家!2026年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報條件材料和獎補時間、流程!高技術產業外商投資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額不超過1.5%給予支持,非高技術產業(不含住宅房地產)按不超過1%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國際合作園區累計可獲最高400萬元獎勵,區縣(市)、園區管委會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申報需具備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依法納稅等條件,無需重復申報,按流程提交材料即可,助力企業降低投資成本、擴大發展規模。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選擇全面可靠的一站式體系保障。
解鎖千萬政策紅利,專注于項目申報行業13年,沉淀了精準的政策資源、優質的企業資源、成功的項目資源,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實戰方法論與成熟的服務成功案例體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專業項目團隊外,相較同行業最大的優勢,在于我們有各個流程階段的人員,分工明細,細致化;各環節均由專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詢各省市任何項目申報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做免費項目規劃。(勿抄)
一、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報標準、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
(一)支持重點外商投資企業
1、支持標準
對2025年度(指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下同)實際使用外資500萬美元以上的高技術產業外商投資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額給予不超過1.5%的支持;實際使用外資500萬美元以上的非高技術產業外商投資企業(不含住宅房地產),按實際使用外資額給予不超過1%的支持。
每家企業每年支持不超過300萬元,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2、申報條件
(1)對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發揮促進作用,實際使用外資項目所在地為長沙市。
(2)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誠信經營。
(3)依法納稅,申報主體未被列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湖南長沙)失信“黑名單”,且近三年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4)原則上申報企業應實現開業運營或項目開工建設。如系2025年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籌備開業期(或建設類項目開工期)可延長至2026年11月30日,待項目開業運營(或開工建設)后,專項資金再行撥付至申報企業;資金撥付后一年若企業未正常運營或建設,獎勵資金收回市級財政。
(5)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請和多頭(多部門)申請中央、省、市財政資金。
(6)高技術產業認定標準: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營行業屬于《高技術產業(制造業)分類(2017)》或《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8)》。
(7)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3、申報材料要求
(1)2026年度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背景、項目必要性、項目可行性、項目總投資、項目預期貢獻、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資金使用計劃及建設進度安排,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3)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境外投資方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公司章程復印件;最終實際控制人股權架構圖;
(4)信用承諾書(見附件2);
(5)實際使用外資到賬明細表(見附件3),及外資到賬相關證明材料;
(6)2025年完稅證明;
(7)項目開工或運營相關證明材料;
(8)高技術產業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從事主營行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9)非住宅房地產項目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其他與項目建設或企業運營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支持區縣(市)、園區擴大利用外資
1、支持標準
對2025年度提升全市外資規模和質量有突出貢獻的湖南湘江新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根據綜合評價結果擇優給予獎勵。綜合評價條件如下(對各區縣市的評價,不包含國家級、省級園區):
(1)區縣(市)、園區實際使用外資總量需占全市5%以上,湖南湘江新區實際使用外資總量需占全市30%以上,80分;高技術產業實際使用外資總量1000萬美元以上,5分;外商投資企業以利潤再投資形式到位外資2000萬美元以上,5分。
(2)引進和培育1家及以上外資研發中心,且通過省、市相關部門認定,4分;
(3)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且實際使用外資1億美元以上,3分;
(4)服務企業在境外上市,且實際使用外資1億美元以上,3分。
根據綜合評價結果擇優獎勵,獎勵不超過4家單位(如分數相等按照實際使用外資總量排名),每家單位獎勵不超過50萬元,獎勵資金必須用于開展外商投資促進活動。
2、申報材料要求
(1)省、市相關部門關于外資研發中心的認定文件;
(2)QFLP備案及外資到位相關證明材料;
(3)企業在境外上市相關證明材料,及外資到位相關證明材料;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
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財政金融局,各區縣(市)、園區商務(招商)部門、財政部門遞交相關申報紙質資料(所有材料需加蓋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并附目錄,一式兩份)。
(二)項目初審
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園區商務(招商)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并如實填報《2026年度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初審意見匯總表》(見附件4),正式聯合行文聯同申報單位紙質材料在申報截止后3日內報送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部門復審
市商務局對湖南湘江新區,各區縣(市)、園區提交的項目進行復審,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報告。
(四)政府審定
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審報告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請市政府批準。
(五)結果公示
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批準的項目名單在長沙市商務局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滿后,由市商務局出具公示情況說明。
(六)集中撥付
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結果,將資金撥付至項目所在的湖南湘江新區、區縣(市),由湖南湘江新區、區縣(市)按程序撥付至項目單位(企業)。
(七)績效評價
湖南湘江新區、各區縣(市)及園區商務部門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三、長沙市擴大利用外資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要求
(一)如計算出的全部支持金額超過財政資金安排的年度專項資金總額,則按相應比例予以折算。
(二)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園區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申報組織和初審工作,項目應報盡報,初審時應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符合要求。如因初審把關不嚴導致項目虛報等問題,由項目所在湖南湘江新區,區縣(市)、園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追回資金。湖南湘江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園區商務主管部門應配合做好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
(三)獲得資金支持的申報單位應配合做好績效評價。項目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于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權機關處理。
(四)申報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29日;過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申報,概不受理。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一個電話,幫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項目,讓您輕松穩拿補貼政策資金與品牌榮譽提升!
專人在線指導,免費咨詢:19855109130,微信同號,獲取最新政策詳情,歡迎前來交流。
